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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广东教育学会“十二五”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   发布时间:2015/12/31 14:55:29   阅读:5949

摘要:关于做好广东教育学会“十二五”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

粤教学会[2015]22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广东教育学会“十二五”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,为进一步加强广东教育学会“十二五”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,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,现就有关结题工作通知如下: 

   一、结题工作范围 

凡到结题时间的广东教育学会“十二五”教育科研课题;未到结题时间申请提前结题的广东教育学会“十二五”教育科研课题 

二、结题组织方式

1.重点课题由学会学术委员会委派或与课题组协商确定;

2.一般课题可由受委托单位(有关专业委员会、市教育学会)组织指派,也可由课题组聘请,但需要先提出名单报经广东教育学会批准,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;

    3.课题组可进入广东教育学会网站(www.gdjyxh.org.cn)下载中心下载:《广东教育学会“十二五”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表》,根据要求进行结题工作;

4.结题后按要求把材料寄至我会,我会对课题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,通过后给课题组发放结题证书。 

三、结题材料及要求 

1.广东教育学会“十二五”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表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; 

2.课题立项通知书、立项证书复印件;

3.课题研究成果及必要的附件(如公开发表的论文、音像制品等)。 

以上结题材料按照1.2.3.的顺序用天蓝色封面合装印制为一册,提交一式2份;电子文本发至:gdjyxh@126.com

  广东教育学会联系人:梁绮雯;联系电话:020-83345147;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;邮编:51003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东教育学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12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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