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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“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”的通知

发布人:   发布时间:2015/10/9 14:50:22   阅读:5386

摘要:关于组织参加“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”的通知

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学会及顺德区教育学会、各中小学校:

  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语文课程标准》提出的“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”的教育目标,加强母语教育,普及语文知识,树立大语文教育观,提升人文素养,展示我省中小学生语文素养,搭建学习、交流的平台。推动我省语文教育教学的科学发展。我会经研究决定,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参加由教育部(国家语委)语言文字报刊社举办的“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宗旨

通过组织参与这次全国范围的语文素养大赛,全面展示我省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改革成果,按照新课标的要求,营造努力学好母语,提升人文素养的氛围,推动我省语文素养教育的深化改革与发展。培养中小学生语文学习和发展的能力,提高中小学生的语文素养。

二、大赛组织

为了办好本次大赛,由全国组委会授权设立“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广东组委会”负责广东赛区初赛组织工作和全国总决赛选手的推荐与选拔工作。望各地根据自愿参与的原则,从实际出发,结合比赛要求,认真扎实地做好“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。

三、 参赛对象

    中小学生。

四、活动流程

(一)参赛组别

    大赛设五个组别。低幼组(小学一、二年级广东不设)。小学A组:小学三、四年级学生;小学B组:小学五、六年级学生;初中组:初中学生;高中组:高中学生。

 (二)竞赛方式

    初赛:笔试

    决赛:笔试+口试

(三)报名截止时间:20151130

(四)大赛时间

    初赛:20151212

    决赛:20161

(五)大赛地点

   初赛:各市、县区报名学校

   决赛:北京(暂定)

五、奖励办法

    1.各赛段均设置不同级别奖项,初赛获奖比例为参赛总人数的30%,其中一等奖为5%,二等奖10%,三等奖15%

    2.决赛设项目单项奖(一、二、三等奖,包括个人和团队项目)和个人及团队全能奖(一、二、三等和优胜奖)

六、广东组委会地址及联系方式

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学山塘大街81号(广东学山文化产业园)。

联系人:萧老师(13527891869

电话:020-29067137

邮箱:gdywsy@163.com    邮编:510440

官方网站:广东教育学会官网www.gdjyxh.org.cn

附件一 :教育部(国家语委)语言文字报刊社《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的通知》

附件二 :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广东赛区组织方案
附件三: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报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东教育学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9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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